根據《福建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(fā)<關于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提升審批服務水平的實施意見>的通知》(閩建審改〔2021〕1號)及《龍巖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(fā)2022年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任務清單的通知》(龍建審改〔2022〕5號)文件精神,為進一步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,促進建設項目盡快開工建設,經研究決定,對《關于分階段辦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(試行)的通知》(龍建審[2021]35號)文件作進一步補充,5月12日市住建局印發(fā)通知(龍建審〔2022〕18號),主要內容如下:
一、關于實施范圍
分階段辦理施工許可證僅針對大型規(guī)模的房屋建筑工程,在具備滿足施工要求的圖紙和其他要件后,根據建設需要和施工進展順序自主選擇分階段辦理。
大型規(guī)模的房屋建筑工程主要指《工程設計資質標準》中規(guī)定的單體建筑面積20000㎡以上、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一般公共建筑,層數大于20層的住宅宿舍等大型工程項目。國家、省、市重點項目適度放寬。
二、關于辦理階段
增加“樁基工程”辦理階段。參照“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”階段提供用地手續(xù),在建筑設計方案批復后,建設單位根據自愿原則,在已完成基礎部分施工圖審查的情況下,可以申請先行辦理樁基工程施工許可證。
三、關于質量安全監(jiān)督手續(xù)
工程建設項目在市級審批平臺完成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辦理后,建設、施工和監(jiān)理單位應在2個工作日內登錄福建省建設工程監(jiān)管一體化平臺,補充登記該工程項目相關監(jiān)管基礎數據,確保工程項目納入質量安全動態(tài)監(jiān)管,以便與全國建筑市場監(jiān)管公共服務平臺對接。
龍巖市建筑業(yè)協(xié)會摘錄
2022年5月13日